如果遺囑認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國家或地區發出,我們只可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在該遺囑認證上重新蓋章後才可以採取行動。 如果高等法院不能為此海外遺囑認證重新蓋章,您需要申請新的授予承辦書。 請參閱有用的聯絡資訊有關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網站以獲得更多信息。 B) 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4條規管了有關各方的行為。 簡而言之,當中包括以下基本步驟: 你可向知會備忘登記人發出名為《發給知會備忘登記人警告書》的法庭文件(指明表格C1.3),並成為“提出警告的人”。 知會備忘登記人被警告後,可撤回《知會備忘》,或呈交《警告應訴書》(指明表格C1.4),以回應你的警告。

由於客戶已選定代處理涉及香港財務事宜的人,家人就無需要再操心就此向法庭申請,省下金錢及壓力。 (例如金錢丶公司股票)會由死者去世當日的居籍地點之法例所規管。 由於現時香港已沒有遺產稅,死者若是在2006年2月11日後去世的及在香港有遺產的話,只需向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提出申請。 債務分為私人債務,以及公共債務,無論需要處理企業與銀行間的債務,或是私人的債務糾紛,都可以向提供法律服務的專家諮詢,例如:債權人能對債務人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像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或執行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等。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二) 律師費可以分期嗎 ?一定要先付嗎 ?

與內地當事人需要向法庭支付大額的訴訟費用不同,香港法庭只收取很少的費用。 相反,如果保單沒有寫明受益人,或者保單的保費還沒有繳納完畢,需要投保人繼續繳納,則應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在香港的遺產繼承中,保險單的權益在性質上屬於動產,適用有關動產繼承的法律,詳情參見文章《如何辦理內地與香港跨境遺產繼承》。 遺產承辦處的職員會盡最大的努力在申請授予書的程序事宜上協助你。

如銀行僱員遵循有關的證明書/授權書/通知書所載的規定,並在執行職責時以真誠及應有的謹慎行事,則有關的銀行和僱員須視為已具有行事的合法權限。 此外,有關的銀行和僱員不會因根據上文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至 項所述的證明書/授權書行事而招致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如遺產全部是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申請人可以將申請表格及一份誓章遞交至民政事務總署。 我們或要為了遵守適用法律及規例,或遵守法院指令、傳票或其他法定程序(無論於香港或其他地方),或遵從政府機關、執法機構或類似機構(無論位於香港或其他地方)提出的要求,而必須保留、處理及/或披露 閣下的個人資料。 又或者試吓經由我哋律師,透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查,因為死者生前可能會經某一律師行訂下遺囑。 死者嘅遺囑會對佢遺產嘅分配有決定性影響,所以一定要仔細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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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規定是為了給予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足夠時間,收集有關死者的資產和負債的資料,以及處理涉及遺產的急切事務。 死者有否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訂立遺囑,會直接影響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及誰人可繼承遺產,所以必須確定死者有否訂立遺囑。 可行的途徑包括:檢查死者的所有私人文件、向死者的親友、財務及法律顧問查詢、檢查死者的銀行保險箱。 還有,如果已聘用律師申請遺產承辦書,可要求該律師透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查,看看死者有否透過其他律師在香港訂立遺囑。 香港法院(包括遺產承辦處)的遺囑認證司法管轄權只涵蓋在香港的遺產。

當我們找到適合的律師行後,應先了解一些事情,這樣對自己或要處理的事都是一個適當的做法,如案件是當值律師擅長的嗎? 刑事律師或事務律師處理步驟及會採取的法律手段會有那些? 這些相關的問題其實都應了解清楚,才去正式委託律師樓去為你解決事情。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1 授予書需要多久才能發出?

建議二:訂立遺囑不但可以按離世者的意願去分配遺產,而且可以指定合適的執行人處理遺產。 如果有年幼的子女這更顯得重要,因為不能排除父母同時離世的可能性。 以Helen的例子為例,由於父母是遺產的合法繼承人,因此需要由父母申請承辦紙及處理遺產。 不過父母年紀老邁且行動不便,處理這些事情相當吃力。 根據《遺囑條例》,有效的遺囑必須要兩名年滿 18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歲的見證人同時在場下簽署,而見證人及其配偶不可是該份遺囑列明的受益人。 雖然法例沒有規定一定要由律師撰寫遺囑,不過為了避免遺囑無效或減少之後的爭拗,由律師撰寫是比較理想的做法。

一般而言,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延長期限,因此如果需要作出起訴,或不了解應參考甚麼申索時限,就需要尋求專業法律意見。 答: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香港法例第 10 章) 第60J條,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理或處理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人士的任何財產,均觸犯擅自處理遺產的刑事罪行。 一經定罪,可被罰款HK$10,000及相等於被擅自處理遺產的價值的額外罰款。 法律援助是向合資格的人提供律師,或如有需要,包括大律師,代表受助人辦理案件。 法律援助的目的是確保具合理理據在香港法院提出訴訟的訴訟人或抗辯的人,不會因缺乏經濟能力而無法尋求公義,為市民提供法律意見及指導。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律師收費過高,怎辦?

而遺產管理人的權力是來自遺產管理書,所以他 / 她的權力和責任應由遺產管理書上的日期開始,而不是從死者去世那一刻開始。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申請遺囑認證時,您需要攜同所有顯示已故客戶截至去世當日結餘的銀行存摺、結單及定期存款單。 若您已向本行申請戶口資訊,相關資料將記錄在授予承辦書中的資產及負債清單(該清單)。 根據法律,銀行只能發放於該清單2中準確列明的資金和資產予遺產代理人。

然而,法案將具有追溯效力,在條例生效後,在2005年7月15日零時零分或之後但在法案生效日期前去世人士的遺產,如有關遺產的評估總值超過750萬元,當局只會對遺產徵收100元的象徵性稅款;多繳的遺產稅,將獲退還。 徵收象徵性稅款會確保所有提述實際收費或繳付遺產稅的現行法律條文和法律文件,不會受到質疑。 包審制精準的來說是「按件包審」,也就以一個案件為基礎作為收費的單位,同一個法律事實,有時同時涉及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如果檢控成功,犯罪者會受到刑事處罰,而民事訴訟成功,受害人則可以獲得金錢賠償。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遺產律師收費: 其實死者剩返好少財産,有冇 D 簡單 D 嘅方法去處理?

一般筆者都會建議客人先辦妥身後事,再處理承辦的事宜。 首先要找出死者有否在生前立遺囑,如有的話,需要找出遺囑的正本。 其次是找出死者有否需要即時處理的債務,好像信用咭還款、供樓款項、租金等等。 可以的話,先協助清繳有關款項,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利息或罰款。 接著是找出死者的遺產包括甚麼,好像保險單及保險箱。 不要擅自開啟保險箱及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也不要從死者單獨名字登記的銀行戶口中提取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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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車手詐騙、atm自動轉帳等等,分別觸犯了什麼詐欺罪則? 阿皓雖然白天有在工廠當包裝員,但因為家人生病微薄的薪水根本不夠用,在臉書打工社團加了一個女專員的line後… 若是審核結果為「部分扶助」,申請人仍需負擔整體費用1/2~1/3之費用。 至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一般會處理破產清盤、建造工程仲裁、禁制令、司法覆核,或其他高於港幣$300萬元的申索。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香港司法機構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2.1 為甚麼成立遺產承辦處? 根據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話行規開個file最少先收三萬按金,立平安紙/遺囑,400

因此,任何在香港境外(包括在中國內地及澳門)的遺產,均必須根據遺產所在地的相關法律和規例來處理和管理。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事實上,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24A條清楚說明,死者的資產與債務是指其在香港的資產與債務而已。 故此,香港境外的遺產不應包括在指明表格N4.1內。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兄弟姐妹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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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不確定性因素,決定了難以向客戶給出確定的律師費用。 申請人須向遺產承辦處提交支持申請的文件,以證明有權獲得遺產承辦書,例如死者的死亡證明書、死者的遺囑正本及副本 (如適用) 、證明死者與申請人之關係的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子女的出生證明書等等。 申請人須簽署一份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誓章,申請人亦需要準備及簽署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清單的誓章,以及一份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 申請人須解答遺產承辦處官員所提出的問題直至官員滿意為止。 根據《遺產稅條例》(第111 章) , 在死者去世時轉移的所有財產, 不論動產和不動產, 均須課徵遺產稅。 根據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只有在死者去世時位於香港的財產, 才須課稅。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訂立遺囑‧找律師輕快平宜、自製遺囑存在無效風險

還記得剛剛做訴訟時,有個客戶有個金額很大的案子想讓我們幫他提起訴訟,我們一看案情和資料,覺得訴因很不明確,於是找大律師給意見,大律師也覺得訴訟的理由難以成立。 但是客戶堅持要我們幫他提起訴訟,因為想通過訴訟給對方壓力,當然客戶在費用方面很慷慨。 不能,註意Wasted Costs Order, 如果代理客戶提起明显无理据的訴訟,法庭是可以命令代理的律師事務所自己承擔敗訴費用的。 關於「有尚存安排的聯名租用的保管箱」 ( 即根據租用保管箱的合約條款,該保管箱的任何租用人去世,並不影響該保管箱的任何其他租用人自保管箱取去物品 ) ,法例也訂明了具體的安排。 在死者已去世 12 個月後,只要保管箱物品清單已按照法例規定備妥,銀行可准許尚存租用人行使取用該保管箱內所載物品的權利。

  • 死者嘅遺囑會對佢遺產嘅分配有決定性影響,所以一定要仔細搜尋。
  • 我國早在2001年就已通過《電子簽章法》,但大眾仍然習慣以紙本文件的方式簽約,只有在電信合約、信用卡簽帳等應用上,民眾開始使用電子簽名。
  • 遺產承辦律師收費視兩個因素,遺産的總額價值和財產類別的數量,如果案件較麻煩,例如文件不足,受益人的關係文件有缺陷,令手續易生阻滯,律師收費自然會較高。
  •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中的《僱傭條例》,男性僱員只需向雇主出示香港出生登記證明書,證明自己為出生嬰兒的父親,便能申請安排於嬰兒出生前4周或後10周內放假,最多享有5日假期。
  • 遺產承辦處印有這些表格備取,其網站亦有這些表格可供下載。

如果已故客戶截至去世當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所有財產總額不超過港幣50,000元,且已故客戶沒有以受託人身分或以祖或堂的經理或司理身分持有任何財產,您可以申請「確認通知書」以代替授予承辦書。 申請確認通知書一般比授予承辦書所需時間較短及費用較低。 確認通知書由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負責,他們的聯絡資訊請參考有用的聯絡資訊。

律師處理遺產收費: 物業遺產稅10大優點

但是,需要註意的是,客戶即使最後贏了官司,也並不意味一定可以從對方處追討會全部的律師費用。 故筆者建議有類似情況的讀者,可以列出一張簡單的資產負債表,好像保險單、銀行戶口、股票、基金、保險箱號碼、俱樂部會藉、信用咭等等,並不時更新內容及與重要的文件放在一起。 那麼將來真的有需要時,家人也不用花費大量的時間去尋找有甚麼資產及負債。 主要來說,香港已取消了遺產稅,避稅是過去成立信託的主要好處,現在已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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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事訴訟 案件中,法庭於聆訊或審訊後可作出命令,判原告人或被告人獲取訟費,即是敗訴一方需支付訟費予勝訴一方。 訟費是包括為該聆訊或審訊而支出的法庭費用 、律師費用、雜項開支等。 如敗訴一方對訟費單不滿,他必須於收到訟費單的 12 個月內向法庭提出申請「訟費評定」。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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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承辦書才可認證被指名者,有權領取死者名下的金錢或財產,並將之支付或轉移。 歡迎接觸我們的律師進一步了解我們的遺產承辦法律服務。 只有遺產承辦書才可認證被指名者,有權領取死者名下的金錢或財產,並將之支付或轉移。 自書遺囑帶有無效風險,便是未能乎合遺囑條例的格式要求,令遺囑沒有執行效力,有遺囑變成無遺囑。 立遺囑人的意願未能按無效遺囑的內容,將其遺產予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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