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就看看區內二手市場,第一個是這區的入場單位「銀禧花園」,單位為7座中層D室,實用面積506的單位,業主叫價789萬元。 一般不複雜的申請個案,由入紙到審批歷時由 2 個月至 6 個月不等。 公眾能夠就部分規劃申請網上提出意見,期限一般為會議日期前,詳情可參閱城規會網站。 香港的經濟不斷轉型,由過去著重農業和工業,轉變成現時的金融業和地產業主導的社會,為了令土地增值,不少地主,甚至政府自己,都會研究向城規會提出申請,將名下農地和工業用地,改劃成商業和住宅用地。 根 據《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第 16 條 提 出 規 劃 申 請 的 申 請 表 格 和《 申 請 須 知 》現 存 放 於 規 劃 資 料 查 詢 處,以 供 索 取。 《 申 請 須 知 》現 存 放 於 規 劃 資 料 查 詢 處,以 供 索 取。

準確一點說,香港絕非「地少」,而是「住宅用地少」,而且未充分用盡地積比,而土地改劃是改變這個現象的手法之一。 你 亦 可 以 郵 遞 城規會 ,傳 真 或 電 子 郵 件 方 式,向 本 署 舉 報 涉 嫌 違 例 發 展。 本 署 的 中 央 執 行 管 制 及 檢 控 組 會 就 你 的 舉 報,展 開 調 查 和 採 取 行 動。

城規會: 按揭計算機

當中只有一期提供兩房,但全數「2、3、5座」的內園方向,所以也沒有馬場景可言,這是跟「銀禧花園」之間的差距。 我們參觀的放盤「5座」已經算內園較開揚的一批,因為「2及3座」都被二期阻擋。 城規會 「銀禧花園」一共由九座組成,合共提供2,261個單位的項目,標準面積由 呎不等,一層八個單位開則,望馬場景的單位都幾簡單,記住幾個室號便可以,就是「CD及EF室」,其餘「AB、GH室」則望向火炭站方向。

1881設有一間酒店名為1881公館(House 1881),前稱前水警總部酒店及海利公館(Hullett House,以19世紀英國學者Richmond William Hullett命名以茲紀念)。 酒店設12間套房,面積由82至87平方米不等,各套房的裝修各有主題,並且以香港的海灣命名,例如南灣套房、深水灣套房、銀礦灣套房等。 酒店設7間餐廳和酒吧(長廊、馬堡扒房、聖喬治、隆濤院、香檳廊、馬堡閣和水警吧)。 上述項目可建總樓面維持約三百一十六萬四千方呎不變,寫字樓佔逾二百五十六萬方呎,至於零售樓面亦維持逾六十多萬方呎。

城規會: 酒店

事關由工廈用地轉作住宅用地,背後涉及的契約修訂,發展商跟地政總署之間對補地價的拉鋸,受制於大家怎樣評估後市,以及現時的樓價走勢,隨時可以拖足十年八載。 正因為改劃過程需時,實際能否提供到相關單位,背後有很多變數。 事實上,對區內新盤及二手有否影響,還要視乎改劃過程是否順利。 一般來說,城規會是否接納土地用途改劃,都要求申請人需於合理時間內(泛指一年前)提前通知「現有土地擁有人」,亦需要就環境、排水、交通、基建、景觀及地形等影響作技術評估。

但會上並未討論早前收集的意見,亦未有委員提及公眾所關注之兩棟建築的高度問題。 委員雷民強進一步指出,該兩棟建築物能為當局省下租用商廈租金的這筆龐大開支,認為規劃「合法合情合理」,不應該讓具些許爭議的項目推澳門發展的後腿。 他稱,是次收到的意見多是重覆、完全一樣的,形容為「細路仔玩塗鴉」。 另外,同樣位於尖沙咀的香港童軍中心亦覆核早前被駁回的申請,按計劃童軍中心擬將地庫及地下部份,改為臨時食肆用途,為期2年;而該用地現時被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 此外,SSP-018計劃地盤A亦會興建一個地下停車場,提供約50個公眾車位,減少路邊的泊位,釋放更多地面空間以擴闊行人路,為居民提供更舒適而安全的步行環境。 按初步規劃,部分面向昌華街的建築物亦建議從路旁向後移,騰出更多地面空間進一步改善昌華街的暢達性。

城規會: 就「發展計劃」進行申述或意見

然而當時地產市道很好,合和一直未能完成收購地皮上所有私人物業,因此一直未有動工。 港鐵公司(00066)去年建議將軍澳百勝角通風大樓發展住宅物業,城市規劃委員會同年修訂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諮詢期收到意見接近全數反對,惟規劃署建議不予採納,維持作住宅發展計劃。 市區重建局 (市建局) 已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5條的規定以及刊登的憲報所述,將該項目的發展計劃草圖、第一及第二階段社會影響評估報告呈交城市規劃委員會 (城規會) 考慮。

委員呂澤強發言時表示,該兩棟建築物的高度或會影響城市天際線的塑造。 他指出,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未來或會發展海上遊等旅遊項目,而西望洋山景觀與城市天際線相關,若城市天際線被破壞將影響城市的旅遊形象。 他亦對文化局的剖面平面分析景觀提出質疑,認為對城市景觀及視覺應作詳細分析。 長實在申請文件表示,希望令前水警總部「重現昔日光彩」,強調今次申請的建議,是要提升前水警總部建築群的歷史氛圍,提供公眾嚮往的東西,包括帶出歷史中尖沙咀海岸上的兩個綠色山丘,同時改善可達性,尤其是在九龍公園徑一帶。

城規會: 申請者通知土地擁有人及進行環評工作

同年7月,長春社公布研究,指該處有21種樹木品種,而同年8月,香港大學William Kyle博士發表微氣候研究結果,指該處的樹木是尖沙咀的城市綠洲,可舒緩尖沙咀南的熱島效應。 長春社又指出,前水警總部曾經為日本皇軍駐港總部,日本皇軍又在地底掘了兩條隧道,以備戰時所需,建築物有歷史價值需保留。 多個民間團體聯手向政府呈交了一份50頁長的報告,要求保育該處。 因為2幢樓高61層的大樓的計劃屢遭反對,合和於2008年初決定改回使用1994年已獲城規會批准的93層大樓方案,但這再度引起部份社會人士的不滿。 2008年8月1日,合和實業正式把 Mega Tower 改名為「合和中心二期」,而圖則會有微調。

城規會

發 展 審 批 地 區 圖 是 用 以 管 制 在 鄉 郊 地 區 的 違 例 發 展,並 只 會 於 公 布 日 期 起 計 有 效 三 年,期 間 會 由 分 區 計 劃 大 綱 圖 取 代。 任 何 發 展 如 未 取 得 所 需 的 規 劃 許 可,均 屬 違 例 發 展,會 遭 檢 控。 不 過,在 分 區 計 劃 大 綱 圖 取 代 發 展 審 批 地 區 圖 後,當 局 在 這 些 地 區 採 取 強 制 執 行 行 動 的 法 例 規 定 依 然 有 效。

城規會: 火炭東工業用地改劃背景

此外,城規會獲授權力,可委出由其成員組成的委員會,即聆訊申述小組委員會,聆訊申述個案。 規劃署前署長凌嘉勤表明支持建議,指相關用地已有近七成被構築物佔用,生態價值相對低,是高密度公營房屋的恰當選址。 他又指,如果擬議興建的一萬二千個公營房屋單位「不幸脫軌」,將嚴重打擊未來十年的房屋供應。 他強調,在整體土地供應緊張下,不可能找到替代用地,按原定時間表,供應同等數量的公營房屋。

城規會

政府有權透過修改「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等城規會喺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時可以引入新指引,從而放寬密度,但呢條只係準則,對城規會並無約束力。 雖然規劃署都有權繞過城規會、直接提出修訂,但林鄭表明無意咁做,好讓改劃時公眾諮詢及區議會諮詢可以進行。 發展商續指,改劃方案將透過進行重建或改建計劃而逐步淘汰現有東火炭工業區。 住宅發展將分不同階段實施,每座工業大廈的業主均可按需要和計劃靈活地進行住宅發展。 上述申請改劃為住宅發展的工業用地中,涉及至少21幢建築物,當中大部分為工廈物業,如鄰近港鐵火炭站的沙田冷倉一倉及二倉、百適一倉、大家樂中心。

城規會: 城規會優化電子提交規劃申請系統

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表示1881為水警總部主體大樓的奠基年份,因此而採用。 唯經洽商後,海利公館最終由1881業主長和集團旗下的海逸國際酒店集團管理與營運,酒店得以繼續經營並將其併入成為集團成員。 前水警總部大樓具維多利亞時代的建築特色,旁邊設有與舊尖沙咀警署共用的馬房。 大樓南面亦建有一座樓方兩層的報時塔,為1907年訊號山的報時塔啟用前的報時的地方,報時裝置遷離後改為水警展覽館。 該項目響應《施政報告》的指令以滿足住房需求的同時,亦希望藉著重建機會以改善該區整體環境及增加規劃裨益。

  • 2012年6月26日,合和旗下韋安投資與政府達成補地價協議,補地價涉及37.2593億元,計劃興建成港島區首個會議酒店,提供1024間酒店房,並設有商場和寫字樓。
  • 奇怪的是,如果城規會真的打算要修訂草圖,相關修訂竟然還要另耗三星期去重新向公眾展示、諮詢進一步申述和舉行聆訊會議,然後才能確定修訂成為草圖的一部分。
  • 上址早年曾申請改建22層高酒店,不過遭到區內居民強烈反對,最終擱置。
  • 本 署 的 中 央 執 行 管 制 及 檢 控 組 會 就 你 的 舉 報,展 開 調 查 和 採 取 行 動。
  • 城規會近年備受熱議的工作,可說是「棕地」(或作「棕土」)發展問題。
  • 長實指出,該項目將興建行人天橋貫穿整個住宅發展區,以及連接毗鄰的火炭港鐵站,以便居民出入。
  • 而第二階段的社會影響評估報告亦擬於2021年11月10日或之前提交城規會。

不過,城規會全員由特首委任,上訴結果扭轉的機會不高,故不少財團會選擇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如上訴得直,申請須發還城規會重審。 不過,有關注城市規劃的民間組織指出,本港現時住宅用地只佔全港土地約 7%,當中接近一半更是低密度的「鄉郊居所」,而貨倉和公營房屋的佔比更是相同。 城規會大會和小組都是由官員出任主席,成員全由特首委任,公眾無權參與選擇或反對委員名單。 以2000年為例,45名城規委員中,有23人來自地產商、商界、建築工程界,即剛逾全體成員一半,成員包括嘉華呂耀東、船王包玉剛長女蘇包陪慶和前香港總商會主席鄭維志等。 因此被市民批評城規會沒有代表民意,應找一些真正代表市民的人士出任成員,推動民主化。

城規會: 反對聲音

當城規會為規劃申請進行決策時,會議並不公開,公眾不知道表決過程及委員取態。 由於法定規劃的管轄地域和涵蓋範圍擴展至市區以外地區,城規會為應付增加的工作量於1991年7月成立了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和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並上述權力及職能轉授予兩個規劃小組委員會,但實際上,這些權力及職能通常仍由城規會行使。 兩個規劃小組委員會由規劃署署長出任主席、一名非官方委員出任副主席、四名官方委員(現為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1、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環境保護署署長和地政總署署長,而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和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各另設有14名非官方委員。

  • 在該發展計劃草圖得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及有關圖則刊憲後,市建局才會按既定政策向該項目內受影響人士作出收購建議及補償安排。
  • 你 可 根 據《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第 12A 條 申 請 修 訂 圖 則,申 請 表 格 和《 申 請 須 知 》現 存 放 於 規 劃 資 料 查 詢 處,以 供 索 取。
  • 為求更有效履行城規會的職能,城規會成立了兩個規劃小組委員會 (即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和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 以便進行擬備法定圖則及考慮規劃申請的工作。
  • 前水警總部大樓具維多利亞時代的建築特色,旁邊設有與舊尖沙咀警署共用的馬房。
  • 若成功改劃,長實更表示會作為先鋒,率先重建該座物業作為項目第一期。

該項目旨在落實《施政報告》的目標,透過充分利用合作社地段的發展潛力,以增加房屋供應。 為響應其後的政策指令,市建局將在項目內提供約 950 個「首置」房屋單位,以滿足不同的房屋市場需求。 至於位於鄰近樓盤的「稻苗學院」,根據長實建議也計劃興建住宅,會興建1座34層高住宅,也會削走「星凱.堤岸」「5座A、J室」不少景觀。 整個計劃涉及21座工廈,包括最近鐵路站的「沙田冷倉」及「百適一倉」,以及長實持有的「沙田屈臣氏中心」。 若成功改劃,長實更表示會作為先鋒,率先重建該座物業作為項目第一期。

城規會: 申述聆訊小組委員會

葵定路10至16號羅氏美光發展大廈,早前再向城規會提交新發展方案,以重建為一幢樓高28層的商業大樓,可建總樓面約209667方呎。 與上次申述期一樣,今次同樣有知名人士反對方案,包括市建局前行政總監林中麟、任多個公職的大律師白理桃(Barretto Ruy Octavio)、歷史文化學者夏思義(Patrick H. Hase)等。 堤岸,成交價介乎520萬至2289.3萬元,成交平均呎價20,225元。 若以此呎價水平推算,長實新申請的改劃大型住宅項目,市值高達逾570億元。

城規會: 重建後全幢總樓面高達6.73萬呎

對城規會結果唔滿意,兩個月內可向城規會上訴委員會上訴,但現在城規會上訴委員有62名人士,全部都由特首委任,上訴結果都是最終決定。 除非終極方法是司法覆核,如果判城規會敗訴、就要發還城規會重審。 所以結論係,城規會係咪改劃阻力之一,從呢個角度睇似乎就未必。

城規會: 修訂契約的補地價拉鋸

單位兩房開則,業主都稍為改動了間隔,因為主人房的門是跟洗手間打對角擺,現在封了改作衣櫃位,而另一間客房則在入門口附近。 至於橫向式廚房空間夠闊落,但就仍保留80年代的交樓特色,下手都要花一筆錢來翻新。 坊間不滿城規會一方面解說收回棕地並非易事,另一方面卻不斷改劃農地為棕地,需要興起公營房屋時,反以填海、起人工島等方式開發土地,向綠化帶「開刀」,並沒有考慮重劃鄉郊,釋放土地資源的可能性。 城規會 城規會 然而,有民間土地研究及環保組織發現,縱然近年物流業蓬勃不再,棕地面積卻不跌反升,翻近一倍,而城規會近十多年對棕地改劃的申請亦忽然鬆手,成功率高達九成。

地盤範圍內只有小部分曾劃作綠化地帶,不會影響該區綠化環境,故建議維持原有改劃方案,有關申述今日交由城規會審議。 規劃署回應指,相關改劃符合政府探討鐵路沿線車站及相關用地的發展潛力,增加房屋供應目標,發展密度亦與周邊高層住宅互相協調。 行政長官於2018及2019年《施政報告》中,宣佈邀請市建局物色一至兩個適合作高密度發展的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合作社)地段作為重建試點,並研究按照市建局沿用的推展項目方式,重建該些合作社地段。

城規會: 申請地點至少21幢建築物 工廈為主

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最多34名委員組成,其中包括一名副主席,而主席則由土地工務局局長擔任。 除了政府代表,部分委員為城規範疇或與其相關的其他範疇的專業人士以及獲社會公認為傑出的人士,且最多為27人。 近年,極具爭議性的屏風樓問題、公共空間及舊區重建問題一直受到各界關注,惟城規會委員作決定時,主要是參考政府部門的立場,並非考慮市民意見。 香港環境保護團體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曾經表示,護與香港政府對城市規劃委員會監管不足及後者的規劃失當有關。

城規會: 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

最初在2004年合和集團灣仔南合和中心二期計劃時,由反對計劃的長春社提出屏風效應的問題,指酒店大樓設計(2幢樓高60層建築)如一道屏風,會影響灣仔區空氣流通。 城規會 此外,長春社亦注意到在2座60層高的大廈形成的屏風效應對鄰近一帶景觀造成的影響。 然而由於城規會內有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擔任委員,瓜田李下,胡應湘為避嫌疑,堅持辭去城大校董會主席及中大工商管理系榮譽教授名銜。 合和繼續向城規會之決定提出上訴,聆訊於2007年1月進行,但在部份社會人士反對之下,上訴再度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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